如果說,突然間冒出來的黃鴻年提供了一種搞活國營企業的“另類辦法”,那么,除此之外,確乎是看不到有什么新的奇特招數。國務院頒布的各項通知,仍然是“繼續轉換企業經營機制”,“繼續限產壓庫”、“繼續抓好品種質量效益”、“繼續清理三角債”。在這期間,還發生了一起半途中止的“破三鐵”改革運動。
由于效益不彰,搞活無策,龐大的冗員越來越成為國營企業不堪其重的負擔,一些調查顯示,在絕大多數國營企業中,在崗而沒有工作可做的工人占到了一半以上的比例。從2月份開始,因討論國營企業“生死”而聲名大噪的《經濟日報》刊發一組《破三鐵,看徐州》的稿件,繼去年報道“四川企業安樂死”之后又掀起了一股“破三鐵”的熱潮,這一改革措施得到了中央的首肯,并迅速在國營企業中廣泛實施。
“三鐵”,分別為鐵飯碗、鐵交椅和鐵工資,實指國營企業的勞動用工、分配和人事制度改革,它們被認為是國營企業的傳統優越性所在,也是其內部機制僵化累贅的癥結。所謂“破三鐵”,就意味著企業可以辭退工人,工作崗位將不再“世襲”,企業管理人員—之前稱為“干部”—不再終身制,員工的工作也不再是鐵板一塊,而將根據效益和績效浮動。根據報道,江蘇省徐州市在過去的一年多里,針對“企業辦不好,廠長照樣當;工廠虧損了,職工錢照拿;生產任務少,誰也減不了”的現狀,通過“破三鐵”讓企業恢復了活力。《經濟日報》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里發稿36篇,它堅決地認為,破三鐵是國營企業改革的一次“攻堅戰”。新華社也發表述評,稱“破除三鐵,是今年企業改革的主旋律。”到3月底,全國“破三鐵”試點企業已逾千家。
“破三鐵”,是企業改革15年來,第一次把改革的矛頭對準了企業中的一般職工,在此前,所有的改革理念和措施都是針對經營層與國有資產管理層的。“破三鐵”,其實也就是解除了企業與工人的“終身勞動契約”。在某種意義上,大張旗鼓的“破三鐵”是一次無可奈何的觀念運動,它讓人們意識到,他們一直以此為家的國營企業不再是永遠的保姆和不沉的大船。在媒體的熱烈鼓噪和“徐州經驗”的啟發下,本溪鋼鐵廠宣布10.6萬名職全部實行全員合同制,它被認為是中國大型企業第一次打破”鐵飯碗”,上海、四川和北京等地的老牌國營企業也紛紛以深化改革為名義大幅度裁員,大批工人下崗回家。有些地方政府官員更直接提出,以三鐵精神(鐵面孔、鐵手腕、鐵心腸)來破三鐵。
三鐵既破,然而社會保障體制卻沒有健全,成千上萬的工人下崗,一下子變成了無依無靠的社會棄兒,嚴重的失業迅速演變成一場社會危機,一些地方相繼發生被裁員工人跳樓自殺和行兇報復的事件。4月,地處京畿的天津市盛傳天津手表廠搞“破三鐵”出了亂子,工人罷工、女工自殺、廠長免職,此類傳言迅速散飛整個華北地區,后經媒體調查,手表廠事件有點出入,然而,滿城風云并非空穴而來,“破三鐵”因缺乏相關社會福利制度保障而可能誘發的社會動蕩卻引起了決策層的警惕。在5月召開的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上,有人明確提出,轉換企業經營體制不能簡單地歸結為“破三鐵”。新華社旗下的《半月談》刊發權威人士言論,稱“破三鐵,要謹慎”。一位叫賀中天的經濟學家批評說,“徐州搞破三鐵,市委規定虧損企業工人扣多少,廠長扣多少,政府職能不轉變,光扣廠長工人的工資,企業轉換不了機制”。北京大學校長吳樹青更論證說:“試圖用皮鞭加饑餓的辦法搞活國營企業是行不通的,每個公民都有憲法賦予的勞動權利,砸鐵飯碗是違法的。”
于是,到年中,這場轟轟烈烈的運動就突然戛然而止了。
7月,改革策略重新回到原來的放權主題上,國務院發布《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宣布賦予企業14項經營自主權,其中包括產品銷售權、物資采購權、資金支配權等。① 從《條例》的文字表述看,企業經營者的所有權利都已經被全面地下放,因此,它被認為是政府自1978年放權試點、1984年頒布《關于進一步擴大國營工業企業自主權的暫行規定》之后,第三次大規模的放權行動。從實際的執行情況看,這些權限中,有的早已下放,如銷售和采購權等,有的定義模糊,如資金支配和投資決策,有的缺乏政策配套,如進出口權始終被國家外貿系統所壟斷,其他企業根本不可能染指,還有的則根本不可能落實,如拒絕攤派。在新華社開展的對百家國營企業廠長調查中,90%的廠長承認“即使有拒絕權也不敢用”。作為國有資產所有者的國家,到底該如何管理和控制國營企業,始終在“收與放”的悖論間徘徊,進退維艱。(待續)